第五課 十二因緣(一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【前言】 十二因緣,亦名十二有支,「有」即三有(三界),「支」即支分,世間有情於三有中生死流轉的因果,皆不出此十二支分,故名十二有支。緣覺乘(註1)行者即是觀此十二因緣,而證得辟支佛果。 【十二因緣的意義】 一、無明:癡暗義。闇鈍之心,無照察諸法事理之慧,不能了知善惡因果,是貪瞋癡等煩惱的通稱。 四、名色:名是指精神、心識,色是指物質。胎兒在母胎中,六根尚未長成,唯有心識與胎形,即稱為名色。 十二因緣的道理,顯明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起惑、造業、受苦的因果關係。 偈曰:「無明愛取三煩惱(惑),行有二支屬業道(業),從識至受並生死,七支同名一苦道(苦)。」此即說明十二因緣與惑業苦及三世因果之關係。 茲將十二因緣與三世因果的關係列表如下:
【聖道還滅門】 眾生因一念不覺起惑,因而造業、受報。故知,若欲消除三障諸煩惱,則須知因識果,瞭解此十二支層層相因的關係。仔細推之,來世有「老死」之苦,皆因有「生」之故,會繼續受生,皆因今生感「有」未來之報,此「有」因「執」取而生,執「取」因有「愛」之緣故,「愛」皆由種種感「受」而起,感「受」之起因為六根接「觸」塵境,「觸」因「六入」而生,「六入」由「名色」長成,「名色」因心識託胎而有,心「識」由過去世造作諸業「行」所致,業「行」起源於「無明」煩惱。 追根究底,無明是生死流轉的根源,所以要了生死,即須破除無明。無明若滅,其後相續而起之因緣亦隨之而滅。所謂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。此乃行者欲逆生死流、得證解脫聖道所修,故稱十二因緣聖道還滅門,屬於聖者的境界。 【結語】十二因緣生死流轉門為世間之因果,聖道還滅門為出世間之因果。所謂凡聖殊途,若流轉於三界生死中,始終是凡夫,不得解脫;倘能破除無明煩惱,依還滅門修習聖道,則能轉愚成智,永入聖道之流。 【附註】 (註1)-緣覺可分為二類:生於有佛之時,因聽聞佛說十二因緣的道理,而覺悟之聖者,稱為「緣覺」。生於無佛之時,由於宿世的薰修及善根,見飛花落葉之景,覺悟世間「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」的道理,而證得辟支佛者,稱為「獨覺」。 ②
|